消防設計一般要求及文件申報內容112
發表時間:2021-10-12 12:14
一、一般規定 (一)消防設計文檔理應包括設計使用說明,相關專業的的設計工程圖紙,關鍵安防設備、消防器材及有防火安全特性標準的建筑材料、建筑裝飾材料表,關鍵體現按照我國建設工程消防工程規范強制規定設計的內容。
(二)消防設計文檔理應依照以下次序編輯: 1、封面圖:項目規劃、設計企業、日期。 2、尾頁:設計企業法人代表、技術性總負責人、新項目總負責人和各技術專業責任人的名字,并經上述工作人員簽定或受權蓋公章。 3、設計文件名稱。 4、設計使用說明。 5、設計工程圖紙。 二、新創建、改建工程消防設計文檔申請內容 (一)設計使用說明 1、工程項目設計根據。包括政府部門相關監管部門的批件,設計所實施的關鍵政策法規和所運用的首要規范(包括規范的名字、序號、國號和版本信息),相關部門對本工程項目準許的計劃批準技術性標準,施工單位供應的相關應用標準或生產工藝流程等材料。 2、工程規模和設計范疇。包括工程項目的設計經營規模及新項目構成,分期付款基本建設具體內容和對擴建工程、改建的構想及有關對策,擔負的設計范疇與職責分工。 3、總指標值。包括能體現工程建筑經營規模的建筑面積、工程建筑占地、建筑密度及其劇場、運動場館等地方的載客量、停車位的車位總數,工業廠房、庫房等的火災危險性類型等。 4、選用新技術應用、新型材料、新設施和新構造的狀況。 5、具備獨特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必須 設計審核時處理或明確的難題。 |